2007年6月1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肇事欲脱身 找人去顶包
张茹

  安徽人江丙超顶替无证肇事的老乡“投案自首”,6月15日,新昌县法院一审以包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。
  3月24日,江丙山无证驾驶小货车在104国道撞死了行人吴某后逃跑。为了免受处罚,又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,江丙山请江丙超顶替他去投案。江丙超于3月27日到新昌县交警大队“投案”,后警方查明事实真相。